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6-09-07
办公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;
2、负责机关的文电、会务、接待、档案、保密、统计、信息、信访、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、政务公开和党建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;
3、负责局制文件的起草、各种材料的审核工作;
4、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等工作;
5、负责拟订全市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
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园林绿化科(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) 工作职责
1、负责拟订全市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;
2、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规划、年度实施计划;
3、负责组织、协调城市园材绿化建设;
4、负责审核城市专项园林绿化工程预、决算及城市建设项目中配套绿化工程项目,制定施工质量和养护标准;
5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、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和苗木采购和园林奇石的管理工作;
6、负责全市范围内古树名木的管理,建档立案,设置标示;
7、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和上报工作;
8、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相关工作,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林业科工作职责
1、负责编制全市农村造林发展规划、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点林业项目规划;
2、负责林业建设的管理工作,拟订本市林业政策并监督实施;
3、负责组织、协调农村林业建设,开展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工作,指导退耕还林还草工作;
4、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、治沙工作;
5、负责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;
6、负责全市林业检查验收工作;
7、负责农村造林统计工作;
8、负责林业用材林、经济林、药用林、特种用途林等林业产业相关工作;
9、负责林业科技相关工作;
10、指导、协调林业技术市场建设和管理;
11、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、管理工作;
12、负责林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初审、复审、上报发证工作;
13、协调林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;
1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林政科工作职责
1、负责组织、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,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,编制并执行森林采伐限额,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;
2、负责指导林地、林权管理工作;
3、负责林地征用、占用的审查工作;
4、依法监督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;
5、负责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、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;
6、负责协调和督促查处重大森林行政案件;
7、承担实施石嘴山市实行绿线和绿色图章管理相关工作;
8、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资质的初审工作;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湿地保护办公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拟订全市湿地保护的重大政策、措施;
2、组织协调湿地保护管理工作,开展湿地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和统计;
3、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和项目,并组织协调实施;
4、负责湿地保护国际公约履约等工作;
5、负责全市湿地公园管理工作;
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